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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男子报复他人致人伤
646300.com  发布:2008-6-4 9:03:46  来自:泸州日报  浏览:
近日,纳溪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。

  李某于2002年与妻子离婚,后来听说妻子是听信罗某的唆使才与自己离婚的,因而对罗某一直怀恨在心。2007年12月22日,李某在街上偶遇罗某,遂与罗某发生口角,后将罗某推倒致罗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。事后,民警多次要求其赔偿罗某的经济损失,但李某拒不赔偿。罗某无奈起诉至法院,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和普法宣传,李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庭支付罗某的全部经济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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